1.成品油价格形成新机制是怎么样的机制呀?

2.油价的新成品油价格机制

3.油价为什么涨快跌慢?

4.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演变

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是谁提出的_成品油价格调整依据

主要是定价机制的问题。

作为社会监督员,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提出,为什么公众总是感觉国内油价“涨快跌慢”。中石化方面对此回应称,这主要是定价机制的问题。

纽约油价大幅下挫,但是主导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国际三地原油变化率一直高居不下,并未满足-4%,即未达到国内油价下调的条件。

记者从国内多家大宗商品资讯机构了解到,目前三地原油变化率已经接近于0,如果国际油价持续保持下跌的态势,预计8月25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可能迎来下调窗口。

对于为何三地原油变化率下跌并不明显,金银岛资讯一位分析人士告诉记者,主要是因为三地原油变量率看的是22天的移动平均变化率,国际油价仅下跌几天对此影响并不大。

该人士认为,成品油定价机制其实是很有“策略”的,其目的是希望能保持国内成品油价格的平稳,因为国内汽柴油使用的覆盖面非常广,一旦价格频繁波动对于工农业的影响都比较大。

扩展资料

成品油定价机制存四大缺陷 香港与内地天壤之别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两年来,其自身缺陷日渐暴露。用一个有失偏颇的制度作为基准,其在执行过程中必然难以“服众”。

一是“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的措辞使制度权威性降低,价格调整原则性不强。“可调”“可不调”这样的伏笔不应出现在严肃的制度设计中。

国家发改委作为石油价格主管部门,应该是规则制定者,引导市场变化,而非强化行政管控,陷入一轮又一轮价格调整的争议中。

二是成品油定价机制计算方法不透明,易引发社会猜测。国家发改委从未正面公布三地22天移动加权平均变化率计算公式,所选取国际石油报价也未公开。

诸多社会机构只得揣摩官方定价公式,监测石油价格变化率。

三是22天调价时限较长而滞后,难与国际油价接轨。在现有石油市场格局下,滞后必然产生投机。在以往的价格调整过程中,总有消息灵通的社会贸易商借机囤油套利。

参考资料:

中国新闻网-成品油定价机制存四大缺陷 香港与内地天壤之别

参考资料:

人民网-中石化回应国内油价涨快跌慢:是定价机制问题

成品油价格形成新机制是怎么样的机制呀?

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是指中国制定的成品油定价规则,旨在平衡国内石油市场供需关系、保障能源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等方面。其中,“十个工作日一调”原则是指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周期为每十个工作日一次。

具体来说,这个原则是指国内成品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进行调整。当调整周期内国际油价波动超过一定幅度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周期通常为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每隔十天,就会根据国际油价变化情况,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

这种定价机制有助于保持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之间的联动,使国内消费者能够享受到国际油价变动带来的好处。同时,通过定期调整油价,可以更好地控制市场风险,确保能源供应的稳定。

需要注意的是,“十个工作日一调”原则可能会随着市场情况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对调整周期、调整幅度等参数进行修改,以更好地适应国内石油市场的发展。

油价的新成品油价格机制

  燃油税怀胎十年,终于在人们猝不及防的时间呱呱落地。

12月5日18:40,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拟定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发布,按照这一方案,燃油税将取从量定额的方式征收,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国家发改委同时公布了《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方案,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坚持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将原流通环节差价中允许上浮8%的部分缩小为4%左右。

明年1月1日开征

12月5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其协同相关部门拟定的《方案》,并按照院要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5日-12日。

“《方案》的拟定主要是为了建立规范的税费体制和完善的价格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国家发改委公告称。

《方案》指出,将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附加费等6项收费,并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同时,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这次调整税额形成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

“当前是深化中国成品油改革非常有利的时机,离公布方案没几天了,按照惯例,明年1月1日起征收养路费。”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此前表示。

而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目前燃油税正式开征时间就是2009年1月1日。

“油价下调同期出台”

燃油税取代了养路费等6项收费,正式征收时,体现在现行成品油零售价格上,将使得现行成品油零售价每升上涨0.7-0.8元。

对此,中石化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基于目前国际油价下跌幅度较大,但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因为一直滞后于国际市场,对成品油价格的调整有个滞后期,所以,国内成品油价格尚未及时下调。

“目前国内的成品油价格仍相对应于国际油价100美元/桶的水平,在正式开征燃油税之前,肯定会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最大的可能是明年1月1日同步出台,也可能是提前下调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超过1元。”该负责人说。

12月4日,由于投资者对能源需求前景担忧,国际油价暴跌逾6%,纽约市场油价跌破每桶44美元,收于每桶43.67美元,创下近4年来新低。

中石化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国际油价已经跌到40多美元/桶,但国内成品油价格的下调幅度不会达到一半,其实在计算国内成品油价格时,除了参照中国进口国际原油到岸后的价格,还要综合运输成本、炼油成本、流通成本等,最后测算出一个比较适合中国国情、不会受到国际油价不正常波动严重影响的国内成品油价格。

“当国际油价涨到140多美元/桶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仍对应着100美元/桶的水平,现在国际油价直落至40多美元,国内成品油价格的调整也不会完全受其左右。因为过高和过低的成品油价格对经济以及能源的有效使用都是不利的。”该负责人说。

但他表示,国内成品油价格的下调幅度肯定要高于因为征收燃油税而上调的每升0.7-0.8元,综合下来,消费者除了免交了养路费等6项费用外,最终的成品油价格还会远低于目前的价格。

“燃油税的改革是非常合理的,目前的态度是希望老百姓去消费车,但不是完全当做代步工具,而是实现出行多样化。”该负责人表示。

油价为什么涨快跌慢?

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上下限。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际市场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少提;低于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在40美元-130美元之间运行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正常调整,该涨就涨,该降就降。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演变

主要是定价机制的问题。

作为社会监督员,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提出,为什么公众总是感觉国内油价“涨快跌慢”。中石化方面对此回应称,这主要是定价机制的问题。

纽约油价大幅下挫,但是主导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国际三地原油变化率一直高居不下,并未满足-4%,即未达到国内油价下调的条件。

记者从国内多家大宗商品资讯机构了解到,目前三地原油变化率已经接近于0,如果国际油价持续保持下跌的态势,预计8月25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可能迎来下调窗口。

对于为何三地原油变化率下跌并不明显,金银岛资讯一位分析人士告诉记者,主要是因为三地原油变量率看的是22天的移动平均变化率,国际油价仅下跌几天对此影响并不大。

该人士认为,成品油定价机制其实是很有“策略”的,其目的是希望能保持国内成品油价格的平稳,因为国内汽柴油使用的覆盖面非常广,一旦价格频繁波动对于工农业的影响都比较大。

扩展资料

成品油定价机制存四大缺陷 香港与内地天壤之别

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两年来,其自身缺陷日渐暴露。用一个有失偏颇的制度作为基准,其在执行过程中必然难以“服众”。

一是“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的措辞使制度权威性降低,价格调整原则性不强。“可调”“可不调”这样的伏笔不应出现在严肃的制度设计中。

国家发改委作为石油价格主管部门,应该是规则制定者,引导市场变化,而非强化行政管控,陷入一轮又一轮价格调整的争议中。

二是成品油定价机制计算方法不透明,易引发社会猜测。国家发改委从未正面公布三地22天移动加权平均变化率计算公式,所选取国际石油报价也未公开。

诸多社会机构只得揣摩官方定价公式,监测石油价格变化率。

三是22天调价时限较长而滞后,难与国际油价接轨。在现有石油市场格局下,滞后必然产生投机。在以往的价格调整过程中,总有消息灵通的社会贸易商借机囤油套利。

参考资料:

中国新闻网-成品油定价机制存四大缺陷 香港与内地天壤之别

参考资料:

人民网-中石化回应国内油价涨快跌慢:是定价机制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居民消费不断升级,成品油的消费需求也快速攀升。成品油的价格波动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

我国的成本油定价经历了由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转变。建国以后,在经济体制下,我国成品油价格一直由统一制定与管理。随着经济体制转为市场经济,成品油定价方式发生转变。从1998年开始,我国的成品油价格从国家定价开始向市场化转变,其间经历了四个阶段。

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了《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国内原油、成品油价格按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相应确定,这标志着成品油定价市场化的开始。其中,原油基准价由国家计委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上月平均价格确定,每月一调,汽油和柴油则实行国家指导价,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微博]集团在此基础上可上下浮动5%。2000年开始,国内成品油价格开始与国际市场接轨,跟随国际市场油价的变化进行调整。2001年11月,国内成品油价格接轨机制进一步完善,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石油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这一阶段的改革中,由于市场化程度并不完善,调整的规律化容易引起更多市场投机性。

2003—2008年,成品油改革的第二阶段,由于国际油价进入大幅波动且快速上涨的环境中,成品油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宏观调控,通过让国家和企业消化高油价成本,将国际油价的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影响降到了最小。这次定价机制的调整,尽管缓解了国际原油价格巨幅波动的影响,但是违背市场化原则,导致国内外油价长期倒挂,并引发供需失衡的市场形势。

2009年,国家发改委再度推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方案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此次改革,加快了国内成品油市场化程度,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但是仍存在一定问题,由于调整周期过长,价格调整变化难以跟上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仍遭到不少市场人士与专家的质疑。

2013年后,进入到国内成品油改革的第四个阶段。2013年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完善后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二是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三是适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此次改革使得国内油价能够更为灵敏地反映出国际油价的变化。部分市场人士认为,新机制体现的成本定价思路,保障了炼油企业的利润,但是并未能反映出国内的实际供需形势,这一点仍有待完善。